一方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一些矛盾会想要离婚,也有一些是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觉得感情破裂了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在受理之后会对双方进行调解,那么一方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方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1、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4、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之后,女方会选择将户口迁出,但是,在这点上并无法律的硬性规定。所以,在离婚之后,女方也可以选择户口保持不变,与前夫还是共用一个户口,只不过户口簿上多了一个离婚的标记。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
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一方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等知识,由此可见,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离婚情形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