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女方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夫妻结婚的时候,有需要的女方会把户口迁到男方,要是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把户口迁走了,很多人因为这个事感到困扰,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那离婚之后女方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之后女方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户口要有落户的地方,也就是房子,如果有落户地方,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即可。
迁出户口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从丈夫的户籍上迁出回娘家,这只要拿离婚证明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即可。第二种,是跟丈夫户籍分开,但仍然保留户籍在原地,这需要办分户手续。
那么分户手续分理条件为: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3、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4、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5、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6、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7、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8、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分户程序: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
(3)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方式有必须是双方书面协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依据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已经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双方已经离婚
最后,离婚经济补偿当然是建立在已经离婚的大前提之下的,没有离婚的话,也是不存在补偿的的问题的。离婚的方式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2)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之后女方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之后如果女方有落户的地方,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上一篇:离婚纠纷承诺书的效力如何
上一篇: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