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后居住在一起算假离婚吗

时间:2021-12-13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由于国家倡导人文主义,现如今是婚姻自由的时代,有些夫妻会在一时冲动之下领取结婚证,然后后悔了,就想着办理离婚证,结果离婚了还是居住在一起,这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呢?那么,本文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后居住在一起算假离婚吗

  一、离婚后居住在一起算假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因此,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未办理复婚登记的,从法律上来说就已经离婚了。所以说,只要离婚手续是真实的就不存在假离婚,离婚后居住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没有假离婚一说。

  二、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是什么

  1、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2、假离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

  3、因为离婚证是假的,并没经过民政局认证,所以就还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俩人共同财产,因而用假离婚证买的房子仍属于共同财产。若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男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4、如果两人并非真正离婚,但是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约定不明确在所难免,无论双方是否复婚都易产生纠纷。如果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损失的就不仅是财产。总之,婚姻不应成为经济利益的筹码,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险。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双方即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不再享有夫妻权利,也不再负有夫妻义务。

  5、离婚后购买房屋的问题,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需要由男女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如无证据证明,法律将不予支持。

  三、离婚中的事实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居住在一起算假离婚吗,由此可知,只要离婚手续是真实的就不存在假离婚,离婚后居住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没有假离婚一说。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