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怎么算
夫妻由于各种原因离婚了往往会产生一些债务纠纷,比如说在结婚前一起搞的房贷,离婚后这个房贷该由谁来金还贷呢。那么对于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怎么算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怎么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怎么算
对于夫妻分居未离婚对方贷款是否构成共同债务,是由法院依法审理后再作出认定的。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法律规定,诉讼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可以对被诉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如果经法庭审理,发现财产保全有错误,则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方承担。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申请方在申请时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便申请错误时,承担赔偿损失,因此,由此造成的损失,被诉方的利益是能得到保障的。
法院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包括以下几点:
1、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例外规定,即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还应考虑两个因素:
(1)是举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是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请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债务人承担,具体地说,就是那个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人。因此,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一方,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不是共同债务,仅以不知情为由,是很难成立的,换句话说:光嘴巴说说是没用的。
二、已离婚夫妻分居后对方贷款怎么办
对于已离婚夫妻对方若于婚姻期间的贷款则应由法院审判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借债如果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应当二人共同偿还,但如果能证明该财产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属于,根据这样的观点就是婚姻期间发生的贷款离婚是共同债务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若是属于个人债务就由一方独自承担。
对于已离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对方在己方不是担保人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己方无关,可以不用承担债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怎么算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首先需要认定是否是双方共同货款,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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