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三年没同居离婚如何处理

时间:2025-02-1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三年没同居离婚如何处理

  三年没同居选择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选择诉讼离婚的,一方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期限过了的,发给离婚证。

  二、三年不同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办离婚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提醒您,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三、应该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

  按照情况不同起诉离婚的法院如下:

  1.起诉离婚应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是被告已经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