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例一般要开庭几次
时间:2024-12-2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离婚纠纷案例一般要开庭几次
离婚纠纷案例一般要开庭的次数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目前我国法律对离婚开庭的次数,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审理需要的时间较长的,人民法院可以二次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要多久
起诉离婚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立案之后需要六个月内审结案件,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一般自立案之后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会作出判决。
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提醒您,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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