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拆迁房的法律问题
时间:2024-11-09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拆迁房的法律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拆迁如果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该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纠纷起诉后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分割对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存款等;
3.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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