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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起诉状怎么写

时间:2024-08-06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协议离婚财产起诉状怎么写

  起诉状的内容有: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如请求分割财产等;

  4.事实与理由,即将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离婚原因等情况;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申请的法院、签名和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告知进入三十日冷静期。

  6.冷静期后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提醒您,当事人双方需均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怎么认定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