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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双方到场吗

时间:2024-07-29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离婚诉讼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诉讼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因为离婚诉讼具有人身专属性。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请求离婚; 小孩的抚养问题; 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三、诉讼离婚必须要调解吗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提醒您,这就赋予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以强制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