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流程

时间:2024-06-1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流程

  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时间大概要多久

  起诉离婚时间大概需要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承担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