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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双方的离婚权利

时间:2024-04-21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如何保障双方的离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多久后可以复婚

  提醒您,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也同第一次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完成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三、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可以办理离婚。结婚证丢失离婚可以采取的方法:

  1.双方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证明材料;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4.请求法院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