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时间:2024-04-12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精神病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其次,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离与不离这种意见,因此,这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再次,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应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对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醒您,办理离婚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需要具备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三、离婚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1.若是向民政局或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处咨询不需要交咨询费‘
2.若是去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的,离婚案件法律咨询费用一般要几百元到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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