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起诉离婚一定要去当地法院吗

时间:2023-11-1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去当地法院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去当地法院的,当事人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前往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诉讼要多久

  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提示您,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宣告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