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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吗

时间:2020-12-21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父母离婚时,就要处理很多的问题,而子女怎样抚养是其中一个问题,子女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但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要尊重子女的愿意,那么民法典父母离婚孩子可不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

一、民法典父母离婚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如果子女自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自己选择和谁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如果在8周岁以下的,由双方协商由谁抚养,但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如果年满8周岁以上的,要尊重子女的愿意,子女有权选择和谁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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