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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拒绝怎么办

时间:2023-10-11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拒绝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开庭审理,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不涉及财产分割的一般为五十至三百元。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拒绝怎么办

  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拒绝首先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以判决强制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提醒您,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三、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